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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2016-10-07 286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陕高教【2013】32号)和《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了让学生在实习单位安心工作及认真学习本专业技能,特制订以下内容:
一、顶岗实习的目的
通过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团结合作的精神品质和正确
的处事原则,进一步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并取得用人单位正式聘用。
二、顶岗实习的形式
采取学校安排确定实习单位。学校安排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学生顶岗实习的任务与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规定,文明服务。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实习岗位工作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友爱,正确处理上、下级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
四、实习效果
1、顶岗实习达到了专业教学的预期目的。在一个学期的实习之后,学生普遍感到不仅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对所学专业有了深一步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专业知识的兴趣,并能够结合实际,将课本上的东西在工作上运用到实战中。
2 、教学实习促进了学生自身的发展。实习活动使学生初步接触社会,培养了他们的环境适应能力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安排确定实习单位后,要在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详细的信息登记。
2、学生从指导教师处领取相关实习资料后,方可离校开始顶岗实习。未经办理规定手续而私自离校者,其实习成绩视为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未缴清学费或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顶岗实习。
4、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顶岗实习学制的同学,无限期延缓发放跟本专业相关的资质证书。
5、如有顶岗实习期间有人类不可抗衡的自然灾害、家庭变故、身体原因离岗的同学,需经过辅导员、就业指导中心、监护人、顶岗实习单位四方出示证明后方可推迟实习。
6、在顶岗实习期间未经过辅导员、就业指导中心、监护人、顶岗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的同学不予发放任何跟本专业相关资质证书。
7、用工单位在实习结束前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寄回学校,证明该生以圆满完成第三学年的“顶岗实习”任务,方可交回教育厅办理毕业证书。
8、在“顶岗实习”结束后由本人或他人持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及带领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以及《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学生顶岗(毕业)实习考核表》在学院南办公区(红庙坡永安路1号省军区农副食基地)档案室领取毕业证以及本专业相关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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